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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一写书挣到钱就开始花钱,直到花钱花的一分不剩,只好背着背包,带着自己的心爱的书籍去外婆家的小山村继续培养灵感。
我一直想和父母分居,过那种无人约束的日子,看来,以后我不能再“懂财”
了。
因为我喜欢周遇,才能写出关于他的文章,我意已决,将来我一定要送他一部好手机,要那种会上网的,带mp3,带mp4和照相功能的最新流行的大屏幕,有厚度的品牌手机,权当见面礼吧。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一起去丹尼斯量贩了,妈妈给我新买了一条280元的蓝色牛仔裤,因为夏天就要到了,这是我的新“装备”
,另外又花了160元买了一个好的,很轻雅的衬衣,一身高雅的,素素的打扮。
明天早上我要是去小区后花园了,周遇要是见了,一定喜欢。
若他不在小区后花园,我依然会徘徊在小区后花园的*场和柳荫下,等他。
我记得《诗经》上有这样一句诗:“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是的,七天没见周遇,我觉得自己已经“为伊消得人憔悴”
了。
我打开“华硕”
牌笔记本电脑,用360搜索引擎搜索自己的名字:“毛公瑾”
。
网上有人评论我的小说,说我拥有丰厚的国学底子。
我承认,因为我每天下午执笔写稿之后就要翻看古代有益书简,我终究是个封建的小书生,“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
。
这句话,我从今天起才正式领悟。
其实,隐居世外,是每个人的梦想,别人都做不到,然而我却做到了。
我想起那些年我未成年的时候在小山村上山采药,趟着山中的小溪水默然无言。
我前些天和妈妈一起住在外婆家的深宅大院里,上午在阳光下与妈妈开了个伤心的玩笑,我微笑道:“将来我走了,往小山沟的沙子地上一倒,这辈子就结束了。”
听了这话,谁会不伤心呢?不知周遇,他真的舍得让我走吗?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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