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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家这么急切地想去治病救人,自己何乐而不为呢,正好也借此看看宋朝的水平到底在哪个层次上。
公输念槐把双肩包移到胸前,从夹层里拿出一个记事本,外带一支签字笔,刷刷刷,写了几行字,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孟之经。
孟之经的眼神都直了。
他居高临下看的分明:那纸是白纸,真白啊,而且上面还画着细细的横线;那笔,是什么笔啊,太细了,而且写出来的字,肯定是汉字,只是自己似乎不怎么认识。
十六七岁的少年,在公输念槐的时代里,正上高中,大学还没考呢,正是好奇心重的年龄。
看着公输念槐手里匪夷所思的东西,怎么能泰然处之。
“公输兄,你用的笔可否给小弟一观?”
孟之经没接公输念槐递过来的纸条,反面开口要看签字笔。
公输念槐一楞,继而恍然,在自己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也是八百年后的产品,让一个宋代的人如何不惊讶好奇。
“孟兄,若喜欢就拿去吧,小弟还有。”
“那如何使得?”
孟之经刚伸手要接,听公输念槐这么一说,像被蝎子蛰了一般,连连摆手。
公输念槐笑着把签字笔塞进孟之经的手里,“孟兄,只是一支笔而已,要不,孟兄用这支笔写几个字,看顺手不。”
孟之经半推半就地把公输念槐塞到手里的签字笔纂的紧紧地,很有些不好意思。
“来,孟兄,上车来吧,让我见识一下孟兄的墨宝。”
公输念槐拽着孟之经的胳膊就往车上拉,他是看明白了,给孟之经笔,孟之经还有些扭捏,也许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吧,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但一说让他写几个字,瞻仰瞻仰他的墨宝,孟之经的眼神立码就变得精彩了,这也许是专业人士的通病,对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优越感和表现欲。
看到这种情景,公输念槐怎么还不知道怎么办,顺杆爬呗。
现在孟氏父子对他很重要。
不花一文钱,就能让孟之经心里舒坦,这样便宜的事情,即便像公输念槐这样情商不是特别高的人,也知道怎么做。
后世社会的复杂程度,非是八百年后的宋朝可比的。
孟之经迟疑片刻,还是抵不住签字笔的诱惑,还有要向公输念槐炫耀的欲念。
他看到了,公输念槐的字也能看,但与他比起来,就不够看了。
别看孟之经在士兵面前颇有威势,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放在后世,还在高中苦读呢。
少年人的特点他一样也不缺。
“孟兄,让手下把纸条给令尊送去,你就给小弟写几个字,让小弟开开眼。”
公输念槐见孟之经被一支签字笔搞得神魂颠倒,赶紧提醒他。
“噢,是,是是,张言,骑我的马,把公输兄的药方送给将主,我与公输兄随后就到。”
一想到正事,孟之经又恢复了常态,公输念槐冷眼旁观,这脸翻的还真快,跟自己说话时,孟之经就是一个大孩子,跟手下发令时,那就像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百战将军,小脸绷着,冷嗖嗖的,说话声音不高不低,不快不慢,每一个字都说的清晰,自有一股森严气氛。
跟随在孟之经身边的士兵,公输念槐猜想可能是孟之经的亲兵,也就是护卫,叫做保镖更恰当吧。
现在被孟之经打发去送信,临走时朝公输念槐扫了一眼,然后一抖缰绳,马儿一甩脑袋,泼剌剌地跑了下去。
“我艹,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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