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的是蝎子王啊。
好大。
以前有猎人见过的,那时候没有这么大吧。”
“居然一个人杀了蝎子王。
我是不是做梦。”
“这么大块头,总要卖上几万钱吧。”
“按照甲胄来说,能出五套蝎王全身铠。
就这蝎王铠到了帝都也是有价无市啊。”
“这一套蝎王全身铠弄到帝都少说也要**千钱吧。”
“不止,帝都那边人傻钱多,只要有货一万钱一套也架不住。”
这一天塔城的居民就像商队来赶集一样全部出现在城西的市面上,看着这个被拖回来的蝎子王尸体。
和随手就能抓到的幼年蝎子不一样,蝎子越大危险度也就越高,何况这蝎子王还是一个人杀了拖回来的,这就更令人惊讶了。
虽然这个世界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团队协作猎杀巨型昆虫,流行的诗歌中也是到处赞扬着友情、努力、胜利的主流观点——为什么这么熟悉了。
诗歌中一般孤独的猎人总是悲剧的猪脚,不过年轻人可不管这些,向着今天猎杀蝎子王的英雄欢呼着——莫非这里也有叛逆期一说。
一个身材高挑丰满的红发美*女向金霸天献上香吻:“我叫莉娜,以后可以去波尔酒馆找我。”
陷入幸福中的金霸天答了一声:“嗯。”
另一个黑色长发美*女在莉娜亲过的地方吻了金霸天,然后在金霸天耳边说道:“我叫茵巴斯。
以后离莉娜远一点。”
这都怎么回事啊。
金霸天陷入了迷茫中。
茵巴斯吻过金霸天之后,快速逃离人群中,走进无人小巷的黑长直少女茵巴斯急促呼吸着,捂着脸蛋喃喃自语说道:“终于吻到莉娜了,虽然是间接的。
不过,这就是爱吧。”
百合拉拉这种纯爱,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简直是岂有此理,女女怎么可能繁衍后代。
百合注定被拆散这还算是好的,如果是兄贵的话,那就要放火烧死了。
茵巴斯心中也隐约知道,自己喜欢一起从小长大的莉娜是不对的,自己应该找个男孩子嫁了,可是每当看到莉娜就忍不住了。
包括这次半威胁的警告金霸天也是这样。
由于这一天塔城没有外来的商队,几家商铺商议好之后,就开始和金霸天对这蝎子王的尸体讨价还价。
“这个蝎子王的全部材料,我们出三万钱收购。”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
什么?不过是睡了你一晚而已,居然要一百万?你那个东西是金的吗?金的吗?某人轻飘飘笑道昨晚才用过,是不是金的你会不知道?不过就是把他误会成某种职业的小白脸,怎么就甩不掉了呢?借着各种名义和她打亲亲,还有完没完?好吧,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帅得人神共愤,而她也有那么一点点春心萌动。可是可是她怎么还给他生孩子了呢?...
污染严重的21世纪,空气只有雾霾,没有灵气。修仙者穿越到了隋末,虽然身份是个赘婿,上有暴君杨广,下有瓦岗寨刁民,但是这里有新鲜空气,空气中有丝丝灵气,这就值了。雄霸天下,改变历史,先从调教不肯圆房的妻子的赘婿生活说起。(诚求推荐票加入书架)来到大唐的村官二百万字完本,预先了解吴笔闷骚风流的小说风格,欢迎阅读。...
没有人会知道她竟会以这样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去,一具漆黑的焦骨,还有那个男人手上仓惶落下的解剖刀。...
...
首次相遇,她不小心撞到了他。他语气霸道,占我便宜,你得以身相许。她挑眉呛声,今天出门没吃药么?领证那晚,打算用美男计勾引她,他眼神炙热,语气软萌。老婆,求扑倒。她无奈的翻个白眼,有病要嗑药。他是权势滔天,财力雄厚的帝王,却独独宠她,爱她,至死不渝。当所有人沉浸在他们新婚的喜悦之中,新郎因一条神秘信息而远赴他乡。三年后,王者归来。霸道总裁开启追妻模式,小妖精哪里逃?一生一世只有一次的以身相许,而你这一次的以身相许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