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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这边的人,没几个不爱的。
吴婆子做的时候,又加入了八角、桂皮、肉蔻、陈皮、山楂干等香料,做出来的“猪肉炖粉条”
,自然更加浓香四溢。
凉拌茄子,则加入了辣椒这种提味神器。
辣椒和蒜蓉,用油一爆香,整个院子都沉浸在一种说不出的鲜香之中。
宋家人丁兴旺,吴婆子做惯了大锅菜,就是厨房的盘子不太够。
没关系!
小福丫用钥匙打开隔壁的门,从厨房“借”
来十几个精致的小碗盘,把两道菜各分成九份儿,给学子们送去。
朱元琨几个认识的,把饭菜端到一块儿,一边吃一边探讨学问。
宋清墨听到了,忍不住加入了讨论的行列。
他把自己的饭菜也端出来,放在一起邀请大家品尝。
朱元琨早就馋红烧肉了,不客气地尝了一块,惊为天人:“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鲜香酥软。
妙哉,妙哉!”
他的同窗蔡岩祥吃得不抬头,闻言道:“这猪肉炖粉条,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猪肉炖粉条了,味道太丰富了。
还有这个拌茄子,里面红红的,不知是啥,吃到嘴里火辣辣的,越辣越想吃!”
另一位学子道:“没想到大娘有如此好厨艺,即便在醉仙居,也未必吃得到如此美味的菜肴。
朱兄,你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可不是嘛!
就说这道红烧肉,拿到醉仙居,那绝对是招牌菜!”
醉仙居的招牌菜多贵呀!
就是普通的菜,也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家庭出身的学子,能吃得起的!
尝过吴婆子的手艺后,众学子都觉得太值了!
嘿嘿,她奶这是在姑奶开全托式的小饭桌呢!
宋子苒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晃悠着悬空的两条小短腿,美滋滋地一笑。
她用勺子戳碎一块肥瘦相宜的红烧肉,拌着米饭吃——太好吃了!
这可是她,根据现代红烧肉的做法,一点一点引导她奶调整配方做出来的。
不得不说,奶在做菜方面,果然有过人的天赋,比前世那些高档大饭店里做的,还要地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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