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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凑到一起非得见见血对吗?”
阿瑞斯没有说话,只继续往前走着。
巴特也不加快脚步只淡淡的道:“听说那位殿下昨夜哭了一夜,哭的嗓子都哑了……”
话还没说完,眼前迈着大步的阿瑞斯就停下了步伐。
夜闯偷人
巴特见状不由得嗤笑了一声,迈步走到阿瑞斯身前,语调里的烦躁几乎要溢出来了。
他伸手抓住阿瑞斯的手腕,扯开衣袖将腕上的玫瑰花环露出来冷声道:“给你纹了个花环就把你像狗一样拴住了吗?哥哥你清醒一点,认识她之后你身上的伤断过吗?”
阿瑞斯垂眸扫了巴特一眼,扯开手腕将衣袖拉了回去。
巴特看他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就觉得烦躁,抬手就揪住了阿瑞斯的衣领咬着牙道:“非要为了她送死才够吗?”
阿瑞斯黑压压的眸子沉沉地看着他,半晌才抬手抓着巴特的后脖颈将他拉过来,缓慢地将自己的额头抵在巴特的额前,嗓音沉闷道:“她昨夜替我挡了一刀,缝了八针……”
入夜。
薇薇安正趴在柔软的床铺上发呆。
今晚是受伤后第一个夜晚,虽然伤口还有些隐隐作痛,但好在已经结痂不流血了,除了一直趴着让她脖子有些酸痛外,基本没什么大碍了。
碧丽在轻柔地按着薇薇安的小腿和她讲着明天角斗场蛮兵选拔规则。
所谓蛮兵通俗一些就是突围兵,也可以称之为先锋,就是所谓的替军队开路最英勇无畏的奴隶军团。
没有有任何军衔,九死一生下来只有抚恤金的炮灰。
科尔斯领主非常珍惜他手下的士兵,所以每次开战前都会精挑细选出大约一千人的奴隶军为他的军队开山辟路,试错探险,降低伤亡。
能活到最后的确实会赏金银财宝无数,但一千多人中能活到最后的寥寥无几。
但每一年的蛮兵选拔却异常火热,因为一旦选入蛮兵军团便能暂时脱离奴隶的身份,成为高阶士兵,暂时成为一个自由人,享受自由人一切的权益。
一个奴隶,平日里连马路中央都无权踏足只能走路边的奴隶,一生的追求不就是自由二字吗?
而且科尔斯的军团是出了名的幕强欺弱,不看身份只看能力的地方,只要你强大到能让人心悦诚服,在军队里一呼百应,甚至可以和科尔斯大人同桌用餐,让贵族向你行礼。
这对任何一个强大的奴隶来说都是致命的诱惑,因而每年参加蛮兵选拔的奴隶不计其数。
但科尔斯大领主的蛮兵以迅捷,残忍,凶猛著称,军团中的每一个奴隶单独拎出来都是能以寡敌众,善于一刀毙命的凶徒,所以挑选机制自然也严苛。
一般都会在一万人中选出一千蛮兵,从千人中挑选十个蛮主,再从十个蛮主中挑选蛮王。
成为蛮王就能绝对统领蛮兵,在军队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而这大概就是原著中阿瑞斯成为奴隶之王的第一步了,真是个通天好梯。
薇薇安笑了笑,回头看向碧丽问:“你觉得谁能成为蛮王?”
“今年霍巴会参加,他可是角斗场排名第一的斗奴。”
碧丽毫不犹豫道:“我觉得肯定会是霍巴。”
薇薇安摇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
“殿下是觉得会是阿瑞斯?”
碧丽偏着头问。
“以后肯定会是他,但现在可能还不是。”
薇薇安撑着下巴道:“他这个人一贯会韬光养晦,不太可能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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