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大战前夜论兵法
明安带着卫队为先头,速不台、哲别率兵马二万随其后在夜色的掩护下隐蔽抵近山脚。
明安的卫队趁山上饮酒混乱之时,摸到野虎岭前哨。
半酣半醉的哨兵拎着刀摇摇晃晃地上前喊道:“你……你们是蒙……蒙古兵?这……么晚……了是来偷……偷袭吧?告诉你们,没……没用,这山……你们上……上不了的,回去吧,等明天……明天,我们下山……痛痛……啊痛痛快快杀一回。”
明安暗笑,完颜纠坚这蠢货果真明天要下山。
兵都喝成这个样子,还能值守,全仗山势险要,易守难攻,若不然此时打上山来,死都找不到下家。
明安的卫队长喝道:“瞎了你们的狗眼,我们是帅帐卫队看不出来。
喝成了这样就不怕蒙古兵杀上来?”
“呵,是你们……你们天天……喝……喝酒吃肉,明……明天就要下山了,大帅……让我们好好喝……喝上一顿,下山为……为他杀敌,这……这是大帅……的的命令,怎……么个个……了?”
醉兵打着响嗝一吞一吐地道。
“好好,你们喝!”
卫队上来一刀一个,连拔了三道暗哨,守军没有任何反映。
明安和速不台、哲别带着人马拐进通往后山的小径,顺利到达后山,再登上主峰隐蔽在密林之中。
蒙古其他各路兵马也在夜色中到达指定位置,埋伏好形成了一个大口袋,只等野虎岭的金兵往里钻了。
成吉思汗的大帐仍然昼夜通明,莺歌燕舞,酒肉大席不撤。
桅杆上扮演明安的士兵早已用草人替下,仍在空中摇晃着。
野虎岭上的完颜纠坚醉意朦胧的眼睛不时地盯住那桅杆,还举起酒杯向桅杆举一举道:“明安啊,你与我作对这么多年,此时有何感想啊,你那么有才智,一肚子孔孟之道,之乎者也,还是着了我一介武夫的道了,呵哈哈……”
完颜纠坚的狂笑声响彻山谷,隐蔽在不远处的明安和速不台、哲别听得清清楚楚,身边的速不台笑道:“原来你们两个是老熟人。”
“对,我们熟的不能再熟了,相互很了解,斗了这么多年,还是差点儿让他给算计了。”
明安向蒙古大营桅杆上的假人肘了肘嘴道。
“他既然是你的敌人,我现在就把他给结果了如何?”
哲别道。
“不可,我是想要他的脑袋,可大汗要的是四十万大军的脑袋。
杀了他,明天谁指挥四十万大军下山,金军不下山,是什么后果?”
明安道。
“对!
这一茬给忘了。”
哲别挠挠头道,“那就让他多活一夜了,明天我就把这蠢蛋的脑袋给你提来下酒。”
“人算不如天算,明天的这场恶战和结局,横行一世的完颜纠坚无论如何是想不到的。
不然他绝对不会对我一套行头发出如此的感叹。”
明安无不感慨地道。
夜已至深,山野静宓。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
什么?不过是睡了你一晚而已,居然要一百万?你那个东西是金的吗?金的吗?某人轻飘飘笑道昨晚才用过,是不是金的你会不知道?不过就是把他误会成某种职业的小白脸,怎么就甩不掉了呢?借着各种名义和她打亲亲,还有完没完?好吧,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帅得人神共愤,而她也有那么一点点春心萌动。可是可是她怎么还给他生孩子了呢?...
污染严重的21世纪,空气只有雾霾,没有灵气。修仙者穿越到了隋末,虽然身份是个赘婿,上有暴君杨广,下有瓦岗寨刁民,但是这里有新鲜空气,空气中有丝丝灵气,这就值了。雄霸天下,改变历史,先从调教不肯圆房的妻子的赘婿生活说起。(诚求推荐票加入书架)来到大唐的村官二百万字完本,预先了解吴笔闷骚风流的小说风格,欢迎阅读。...
没有人会知道她竟会以这样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去,一具漆黑的焦骨,还有那个男人手上仓惶落下的解剖刀。...
...
首次相遇,她不小心撞到了他。他语气霸道,占我便宜,你得以身相许。她挑眉呛声,今天出门没吃药么?领证那晚,打算用美男计勾引她,他眼神炙热,语气软萌。老婆,求扑倒。她无奈的翻个白眼,有病要嗑药。他是权势滔天,财力雄厚的帝王,却独独宠她,爱她,至死不渝。当所有人沉浸在他们新婚的喜悦之中,新郎因一条神秘信息而远赴他乡。三年后,王者归来。霸道总裁开启追妻模式,小妖精哪里逃?一生一世只有一次的以身相许,而你这一次的以身相许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