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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染红了天际,霞光也披上了一层华丽的外衣,散发着一丝从未有的安宁与寂静,却丝毫感觉不到它带来的温暖,一阵寒意袭来,宿醉了一夜的飞羽总算是清醒了点,伸了个懒腰,就离开驸马府朝着工部而去!
来到蹴鞠司也就是之前的监丞司,飞羽开始着手准备在长安修建足球场的事,由于有过一次修球场的经验,现在只要是把选建地址决定下来就行了,叫何青拿出长安的平面图,铺在桌上,两人在图上不停的比划着,最后在城里先出两个地方来,那就是离皇城不远的利人市和都會市,也就是后来唐代称作东市和西市的地方。
“我觉得西边的利人市比较适合,这里老百姓居多,而东边的都會市附近,大多数都是住的在长安的官员或贵族!”
何青对飞羽说着自己的看法。
飞羽也觉得利人市比较好,毕竟自己的明月轩也是靠近这里,对着何青点了点头,“不错,我也觉得利人市比较合适,毕竟足球的主要推广群体还是以百姓为主,只不过我还要先去请示皇上才能决定。”
由于飞羽想快点解决在长安城建球馆的事,心急的拿着何青起草关于球场选址的奏折就来到御书房门口候着着,等着小黄门的通报,本来大臣们要向皇帝传递奏折是要经过层层机构的审核的,再经内侍省的太监上奏给皇帝,但飞羽有杨广赏赐的令牌,就方便多了。
不得不说飞羽现在虽然官职不高,但有了这令牌在手,随时都可以进宫上个奏折谈个意见什么的,如果有人想要对付自己,也不得不顾忌下,不得不说自己这个岳父对自己还是挺看重的。
等了会,陈福竟然亲自出来传唤自己觐见,走进御书房,杨广正在欣赏着字画,上面写着的正式南陈的陈叔宝所著的玉树后庭花,虽然南陈被自己灭了,但杨广对陈叔宝的才气还是尤为欣赏的,在这御书房就放有数十幅名家所作的字画,有些还是杨广自己亲自所作,所以平时特别喜欢在这御书房里处理公文,闲事作作诗画!
见飞羽进来,杨广对着飞羽道,“玉树后庭花,多么美的花啊,只可惜南陈就在这花中灭亡了,你知道朕登基后为什么要把年号改为大业吗?”
飞羽没有想到杨广竟然会问自己这个问题,虽然心中有所想,但是一时之间却弄不懂杨广的意思,都是帝王心思最难猜,这个猜并不是猜帝王的心中所想,而是猜帝王的用意,该不该把他所想的说出来!
见飞羽面带犹豫,杨广对着他道,“你只管说,朕赐你畅所欲言,说错了朕觉不怪罪!”
杨广的心情看上去特别好,莫不是土谷浑的使臣已经到?,虽然自己心中已有了答案,但还是不露声色的道“儿臣不知!”
杨广好像对飞羽的回答很是满意,笑着解释道:“朕之所以改年号为大业,那是代表着朕要超过秦皇汉武,让各国臣服,建立大隋万世之大业的决心,明日早朝,朕就要接见东突厥和吐谷浑的使臣,到时你也要来早朝,今日太子会替朕提前接待他们,你待会就去太子那,一起负责接待之事。”
飞羽赶紧跪下领命,又把足球馆选址一事的奏折递给杨广批阅,得到杨广同意后,飞羽就赶紧回蹴鞠司跟何青交代,让他负责球馆的所有事宜,自己就向東宫赶去。
在去東宫的路上正好遇到杨昭和柴绍,二人正准备去蹴鞠司找自己商议,没想到飞羽自己到过来了,飞羽把杨广的受命说给两人听,杨昭高兴的拉着飞羽一路上给他讲着关于土谷浑和东突厥来朝贡的事。
“父皇令我今日在東宫宴请土谷浑使臣,但据我所知,土谷浑此来大有打探我大隋的虚实之意,我不想在父皇面前丢了大隋的颜面,正准备找你商议下,没想到父皇就把你派了过来。”
飞羽疑问道,“不是说是土谷浑和东突厥的使臣一起前来吗?为何单单只宴请土谷浑的使臣?”
“你有所不知,这突厥的使臣正是他们的启民可汗,这启民可汗的可敦正是我们大隋的义成公主,也就是我的姑母,东突厥早已对我大隋朝臣服,这次前来除了朝贡外,也是顺便来探亲的,父皇正在亲自接待他们,而土谷浑来的使臣则是由我来接待,估计着这个时候也快到了”
杨昭解释道。
果然回到東宫没多久,就有人来通报土谷浑的使者求见,杨昭吩咐人把他们请了进来,在東宫摆上酒席,自己坐上主位,飞羽则坐在了太子的左侧的第一个位置。
“土谷浑使者大宝王尼洛周,王子慕容顺见过大隋太子殿下!”
两人同时右手抱怀微微鞠躬道。
杨昭让二人不必多礼,就安排了他们坐在了右侧的两个位置,慕容顺正好坐在飞羽的对面,看着飞羽道:“这位肯定就是隋朝的驸马吧!
能娶到公主,驸马爷真是好福气!”
旁边的尼洛周符合道:“王子此话不对,公主如此金枝玉叶,怎么能说娶呢?应该是嫁给公主才对”
“对对对!
是本王子说错话,本王子自罚一杯。”
说完还装模作样的倒了一杯酒,放入口中。
飞羽知道这慕容顺是事先了解过驸马在隋朝的地位不高,而且两人说的话都偏向皇家,也没有哪里不对,就算想追究都找不到借口,但飞羽岂会连这点气量都没有,忙回道“王子说的在理,在下今日和王子同席而坐,实在是倍感荣幸。”
慕容顺听完飞羽的话,不由脸色一变,他明白对方是在嘲笑自己说他地位低贱,但自己和他同席而坐,地位不就是相等的吗?
主位上的杨昭本还在为对方暗中羞辱大隋的礼仪生气,没想到飞羽的一番回答,不仅解了对方的羞辱之围,还大大的打了对方一个耳光,心中顿时觉得十分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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