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茫茫的草原依旧望不到尽头。
从十八层楼出来,踏上这片未知之地的武天赐和刘瑾二人已经走了数月。
他们身上的衣服已经破旧不堪,他们的脸上的倦意也越来越浓。
武天赐的心情从最初的兴奋到现在的绝望……他停下了脚步,转头看了看来时的路。
根本就没有路。
身后同样是碧绿的草原,连他们走过的痕迹都未曾留下少许。
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他抬眼望了望天上的太阳,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有气无力的对刘瑾说道:“我饿了……我们恐怕再也走不出去了……我们会死在这里……成为这些花草的养分。”
“皇上,”
“我不是什么皇上。”
“我没那命,刘瑾啊,我后悔了。”
刘瑾能怎么说呢?
他也很后悔啊!
与其如现在这样狼狈,还不如被关在长安皇宫的后宫里。
那地方虽然没有宫女,但吃喝是不愁的。
甚至还能够爬上宫里的那颗老榕树去眺望一下长安城繁花似锦的美丽夜色。
他很怀念上一任的主子傅小官。
傅小官曾经对他说过,太监也是可以加官进爵成为国家肱骨的,这曾经是他的理想,他曾经也为这一理想而努力的奋斗过。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出海,也想起了归来时候傅小官对他的善待。
太上皇离别长安之际对他还有一番谆谆教诲,让他侍候好新皇,新皇若有不善之举当果断谏言,然而……然而自己终究屈服于那皇权之下,看着新皇一步步做出了那些不妥之事,自己非但没有劝阻,反而还沦为了帮凶。
这能怪谁呢?
刘瑾仰头望天,心里一叹,这或许就是太上皇曾经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一切,皆是报应!
“皇上,这地方……这一路走来,奴才仔细的观察过,这地方很是奇怪,有日月轮回却无四季之变。”
“我们应该是走了四个来月了,草依旧是青的,花依旧是新的,就好像、好像我们一直在原地打转。”
“好在草原上的食物颇多,比如那些蘑菇,也比如那些野兔等等,并未曾发现大型的凶猛动物。”
“奴才在想……若是长居于此,也能苟活一生。”
武天赐长长一叹,视线扫过旷寂的四野,并没有回应刘瑾这句话,而是说道:“我饿了,先弄点吃的吧。”
“奴才遵命!”
刘瑾刚刚站直了身子,正欲去采摘一些蘑菇,他的身子突然一僵,片刻,脸上露出了欣喜——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
什么?不过是睡了你一晚而已,居然要一百万?你那个东西是金的吗?金的吗?某人轻飘飘笑道昨晚才用过,是不是金的你会不知道?不过就是把他误会成某种职业的小白脸,怎么就甩不掉了呢?借着各种名义和她打亲亲,还有完没完?好吧,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帅得人神共愤,而她也有那么一点点春心萌动。可是可是她怎么还给他生孩子了呢?...
污染严重的21世纪,空气只有雾霾,没有灵气。修仙者穿越到了隋末,虽然身份是个赘婿,上有暴君杨广,下有瓦岗寨刁民,但是这里有新鲜空气,空气中有丝丝灵气,这就值了。雄霸天下,改变历史,先从调教不肯圆房的妻子的赘婿生活说起。(诚求推荐票加入书架)来到大唐的村官二百万字完本,预先了解吴笔闷骚风流的小说风格,欢迎阅读。...
没有人会知道她竟会以这样一种决绝的方式离去,一具漆黑的焦骨,还有那个男人手上仓惶落下的解剖刀。...
...
首次相遇,她不小心撞到了他。他语气霸道,占我便宜,你得以身相许。她挑眉呛声,今天出门没吃药么?领证那晚,打算用美男计勾引她,他眼神炙热,语气软萌。老婆,求扑倒。她无奈的翻个白眼,有病要嗑药。他是权势滔天,财力雄厚的帝王,却独独宠她,爱她,至死不渝。当所有人沉浸在他们新婚的喜悦之中,新郎因一条神秘信息而远赴他乡。三年后,王者归来。霸道总裁开启追妻模式,小妖精哪里逃?一生一世只有一次的以身相许,而你这一次的以身相许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