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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顿饭吃的明戈心满意足,就算是对着一张没有表情的脸,看的都是眉开眼笑。
此时已是是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铺撒在不知名材料打磨的地面上,折射出橙黄色的余光,映在人脸上,柔和了人的五官,就算是维特,在此情此景,看起来也是——异样面瘫,难道你们以为稍稍打一点暖色调的光线就可以把一个面瘫男变成一个温柔的大哥哥,太天真,太天真!
这是肿么可能的事情,面瘫走到哪里都是面瘫!
然而在这种温馨的气氛下,面瘫维特张嘴一句话瞬间让明戈对他刷得颇高的好感度急剧下跌。
“你什么时候走?”
明戈无语凝噎,果然,还是嫌他吃的太多了么?
街边的大屏幕上播放着狗血的爱情剧,男主角一脸冷漠的面对着好不容易找到他的鱼主角说出来世界上最残忍的三个字:“你是谁。”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站在你面前知道我们彼此相爱,但是,魂淡你居然给老子玩失忆洒狗血!
哦哦哦,失忆。
这是多么一个万能的好词啊!
明戈瞬间转头:“对不起,我失忆了!”
明戈说出这狗血连天的话时,屏幕中的男主角也在很镇定的向鱼主角宣告这一残酷的事实:“对不起,我失忆了!”
台词一模一样,语气一模一样,所以对面的人的反应也是惊人的相似。
维特:“啥?”
鱼主角:“啥?”
只听明戈和男主角异口同声的说:“哦,我失忆了。”
男主角一脸,哦,我失忆了,所以人鱼,你谁啊,别装熟哦的欠揍脸。
明戈一脸,哦,我失忆了,所以,哥们,求包养,我才不走呐的死皮赖脸。
鱼主角:“···········”
维特:“··········”
维特无奈的望了望大屏幕,这么大个屏幕摆在不足一百米的距离内,他要是想装没看见都有困难。
维特拍拍明戈的肩膀,指着大屏幕说:“你失忆以前一定很爱看这部电视剧!”
“呵呵。”
明戈僵硬的傻笑,或许,他应该等走过了这一段街再来这一套说辞会比较有说服力?
维特搭着明戈的肩膀,无奈的叹了口气:“算了,回去在说吧。”
就这个房子里应不应该留下一个大胃王的讨论就此开始。
正方,明戈,陈诉立论:“我是多么的可怜的失去了记忆,找不到家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这样的形单影只,是这样的孤苦伶仃,当我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人就是你啊维特!
(正方对反方维特发动攻击技能,抓住肩膀使劲晃。
)当时我在大脑一片空空,人生迷茫得不知道何以自处的时候,就那么看见了你。
当时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你的身上,你逆光而立,像一个天使,将要离去,哦,我看不清你的脸,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天啦,我终于看见了你长什么样子,啊,这正是我的天使吗?我亲爱的天使,你现在要抛弃我了吗?你怎么忍心放弃一只在人生中迷途的羔羊。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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