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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声音微弱地说道:“小絮...很听话,没有吃...花生,吃了...难受...”
“定是你们在菜里误放了花生!”
金至诚猛地蹿起来,指着富态的掌柜,大声斥责道:“是你们,就是你们差些害死我妻女...”
“小絮真乖,叔叔等会儿给你买糖人。”
齐逸微笑着拨开小姑娘额头汗湿的刘海,然后给万山虎和元成递了个眼色。
“此处吵闹,将病者送去阁子里休憩。”
“是!”
二人应声,一个抱起小女孩,一个则提着冰桶跟上。
妇人见状,跌跌撞撞也想跟过去,却被齐逸拦住。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此次遇见我,是小絮命大。
可是,下次呢?你想清楚,错过今日,还有没有明日!”
妇人浑身一颤,看着幼女被两名捕快抱上楼的身影,泫然欲泣地跪倒。
“请大人,为民妇作主!”
妇人的声音极其难听,嘶哑低沉得就像吞过一块烧红的碳,将声带烧坏了。
齐逸满意地点了点头,抓起金至诚的右臂,似笑非笑道:“演够了吗?你要不要闻闻自己衣袖上,一股浓浓的花生味?”
半刻钟前,这个全力打造爱妻护女好男人形象的家伙,跪在齐逸面前,千恩万谢。
齐逸不习惯接受别人的跪拜,当即抓住此人的胳膊拉他扶起。
当时,‘颅内实验室’就给出了提示,其衣袖上沾有花生粉。
检查母女二人情况的时候,他就确定是情况非常严重的过敏,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引发的。
看到花生粉三字后,一切明朗。
金至诚面色猛地一僵,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
在好奇心驱使下,费老走上前凑到金至诚的衣袖上,非常仔细地嗅了又嗅。
俄顷,老医师惊愕道:“有,有有。
确实是花生的气味!”
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先前起哄起得最兴的几人,更是瞪直双眼,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连严崇康等南城捕快,也纷纷向齐逸投去不可置信的目光。
经历过昨晚,捕快们都很认可这位少年行首在验尸这块的能力。
方才用闻所未闻的手段,救回那个濒死的幼女,则令他们见识到了行首大人神乎其技的医术。
但他怎么知道,姓金的身上有花生粉?不,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为什么会怀疑那家伙?
无论掌柜、食客,还是他们这些捕快,压根都没想到,也不可能想到,意图害死那对母女的,正是这个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
齐逸甩开男人的衣袖,朱安泰与苗英反应机敏,一左一右挡在其身后,免得这家伙夺路而逃。
“杯莫停作为白帝城的百年老店,声名在外,但凡是个人都知道,杯莫停以鲜香麻辣的偃州菜为主。
没猜错的话,你妻女应当不是本地人,不怎么吃辣。”
话音未落,妇人便点头道:“民妇周婉容,江南湖州人,自幼不食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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