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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养白了的皮肤又得被晒黑,李丽娟就郁闷的很。
反而看着赵秀兰,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觉得赵秀兰的皮肤似乎是光滑了不少,白了不少。
肯定是因为这两天赵秀兰不下地干活儿的缘由。
呵呵,她借着讨饭的由头不干活儿了,把自己养白,以后岂不是更好勾搭刘建国了?
刘建国是大队长的儿子,所以刘家的日子要比很多人都来的好过。
别人家吃不饱,但大队长家绝对能吃的饱。
有时候还能吃到点肉,或者其他的好东西。
别的不说,就说大队长家那闺女,刘兰兰,长的非常的胖,才一米六二的身高竟然一百六十多斤,浑身晃动着肥肉。
这年头,一般都吃不饱的人家,谁不是饿的瘦成皮包骨头,也就大队长家能把闺女养的胖成猪。
这从侧面说明了大队长家伙食不错,有的吃,不然哪能把刘兰兰养的那么胖。
谁要是嫁过去了,还不是享福的命?不愁吃不愁喝,最重要的有大队长这层关系在,还能挑轻松的活儿干,指不定不干活都成。
李丽娟当然见不得赵秀兰的好,凭啥她被刘建国喜欢,有机会嫁到大队长家去。
要嫁那也得是她才对!
赵秀兰哪里比得上她?不知道刘建国到底看上了她什么。
赵秀兰听到李丽娟这话,冷笑了一声,冲李丽娟道,“既然如此,要不咱两换换?你觉得不难,比在家干活儿好,那你就去讨饭,我在家里干活儿怎么样?
要是你能和我一样讨到粮食回来,这以后去县城讨饭的活儿我不介意交给你,你爱咋样咋样,要是你没讨到,那你以后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干活儿,以后别再逼逼叨叨说累的。”
李丽娟盯着赵秀兰,瞥见赵秀兰嘴角的笑容,总觉得赵秀兰有点儿不怀好意。
莫不是她故意使的激将法?
李丽娟想了想,还是决定答应赵秀兰。
不就是讨饭吗?
赵秀兰能够要到,难不成她比赵秀兰差了?
“好,那明天我去要饭,你去干活儿。”
“成,没问题。”
和李丽娟约定好了后,赵秀兰便去准备晚饭,晚饭就蒸了几根红薯,加了一点稀饭吃。
高粱面赵卫国想留着给马玉梅的,毕竟马玉梅还怀着身孕,家里又没啥其他的好东西能够给马玉梅补身子。
赵秀兰见赵卫国一脸祈求的样子便答应了。
一些粗粮罢了,给马玉梅吃了就吃了,最主要她能在赵卫国心里留下一个体贴懂事的形象。
这两天没流了不少汗,两天没洗澡,晚上赵秀兰烧了点水,吃过饭赵秀兰洗了个澡,感觉浑身都畅快了许多。
临睡前赵秀兰把赵秀珠喊进了房间里,给赵秀珠塞了一个鸡蛋吃。
明天就不去县城,没办法借口讨饭给这孩子塞东西吃,只能趁着现在能给一点是一点。
和往常一样,赵秀兰敷了一个面膜,做了面部护理以后才睡了去。
第二天一早起来,李丽娟也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要去县城讨饭。
因为要去县城,李丽娟还特意收拾了自己一番,头发梳理整齐,穿着一件自己最好最新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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