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步平大战三妖神
听了步平的话,天一摆了摆手:“这必须得相信自己啊,自信才是巅峰,你不自信的话岂不是未战先败?”
说完摆了个眼神给步平,示意他要努力要坚强。
毕竟底牌这种东西,天一没有,而且天一就算是有肯定也得他留着保命,至于步平,相信吉人自有天相吧。
不过说实话,唯一倒霉的就是那些妖怪他们,估计又得被折腾得够呛,天一在旁边观战的徒弟,就跟开了挂没什么两样。
“师父,咋们天恒山附近的妖气前所未有的浓郁,估计有了不得的那些妖怪等下要拿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出来,我看咱们还是小心点好。”
染香望了一眼四周,得出这个结论。
天一也是抬头一看,确实,天恒山附近都天黑了,还有一股子的妖风阵阵,心中再次祈祷,希望白玄待会人没事。
……
天恒山外又是一阵狂风暴雨,此时龙神众妖已经拿着祖传的防御神器站在天恒山外面,摆poSE。
天一看了一眼,道:“步平出战,把它们头拧下来,我们吃烧烤!”
听着师尊准备亲自出手烧烤,曾过天一手艺的几位徒弟赶紧催促步平:步平师兄赶紧去吧,咋们还等着开饭呢!”
“哼哼,且看我温酒斩妖神!”
步平轻呵两声,拿出自己的儒家法宝一冲而去出。
“老龙,咱们上吧!”
“嗯!”
猪蓉拿出了猪猪侠召唤器说道,鲲翅鹏也是点头答应,然后他也拿出了小黑子召唤器。
而一旁的龙神应了一声后,默默的后退了一步。
“猪猪侠!”
“鲲鲲!”
“召唤!”
x2
随着两人一声大喝,他们也成功召唤了自家的防御神器,而此时离两人不远的步平也注意到了他们。
当即步平便举着笔,画了一杆长枪,一枚盾牌,左手握枪,右手提着盾,朝着两妖杀了过去。
空间震撼,此时,特效之多数不胜数。
龙神见状,拿了根绳索负起自己,并将自己的法力定住,困于天恒山之下,而已经在战斗中的鲲翅鹏和猪蓉确没有看到。
猪蓉一边跑一边还发出狂躁的咆哮,白玄和染香见状也是不敢大意,纷纷用起了马赛克神器,希望让画面看起来正常点。
“这猪和坤不简单,一定要小心!”
天一看着那熟悉的两个铠甲,大声对步平提醒。
一时间,现场传来密密麻麻的金属碰撞之声,这猪蓉确实是非常强悍,面对步平的攻击,它不慌不忙地应对着。
而鲲翅鹏还在施法,此时它头已经有了个中分模样,身后坤仑山,虚影时隐时现,可谓恐怖如斯。
见鲲翅鹏正在施法,步平决定先将猪蓉给解决。
又是一阵画笔,神武飞扬,一口汤猪到与大锅已然呈现。
这就是春秋笔,有着化虚为实的能力。
而步平更是一代儒家亚圣,他的手法更是可以用精妙绝伦来形容。
老爸!一个很神秘的男人。大姐!国际巨星,天后级别。二姐!亚洲首富,千亿富豪。三姐!医学天才,妙手回春。四姐!绘画大师,一画千金。五姐!国术高手,拳打世界。六姐!厨艺高手,世界名厨。七姐!特种兵神,闻风丧胆。八姐!著名作家,上亿点击。九姐!探险主播,粉丝千万。十弟!也就我,我会画画,医术,会唱歌,会写小说总之一句...
那些年有一种人我们叫他兄弟,为了他我们可以两肋插刀...
肖凡为长辈守夜,无聊之中拿着微信摇一摇却摇到了一个饿死鬼!从此肖凡的普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做神医泡院花学雷锋泡警花当大侠泡鬼花看肖凡一人携众鬼闯荡花花都市!微信在手,天下我有!...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林初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燕北城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林初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树茂因缘际会之下穿越到了火影的世界。来到这个世界后,树茂打算以火影迷的身份,拯救,改变那些悲情人物的命运,并且他已经开始了行动。来异世一趟,不作出些改动,也好意思自称是穿越大军的一员?这本书写的虽然是火影,但是不会跟着那些剧情走,其他的地方也会有一些出入,希望大家能接纳我。忍术讨论群312217506答案忍术。火爆征集小伙伴中...
相公要从良是冰公主写的浪漫言情类小说若是看我不爽的话,便拿刀捅死我吧。你猪啊,你是邪君大人,怎么可能会让一把小刀捅死!某男眨了眨眼眸,想了一会才道对哦,好像是这样子没错没有前世怎有来生,尘世随缘,唯你万敌不侵!只愿成为汝之良人,为汝从良。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已有完本小说拐个帅哥亲亲王爷哪里逃书友群184263364,坑品一流,请放心追文。另感谢中国墨者提供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