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一百五十万字写的很开心,后面写的很难受,是我缺乏了应对当时变故的能力,又因为要靠写书吃饭不敢让它去挑战404神兽的铁蹄,只能用一种很别扭的方式,从地球写到了星空,缺了本书的灵魂卷。 归根结底,还是我能力不足导致的,我每次点开第一剑的文档,后悔、郁闷,觉得自己应该能处理的更好,当时如果请假停几天整理思路就好了。 不多提了。 这本书让我成长了很多,也让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技巧,收获了很多读者。 第一剑算是让我找对了路,稳健师兄算是我阶段性的成果验收。 给大家磕头认错了。 第一剑的立意和故事内核我会保留下来,等以后有机会了会再次提笔。 从现在的我来看,第一剑这本书在写作技法上缺点很多,...
落魄修仙家族子弟张余生,遭各大门派奚落嘲讽不屑你们说我张余生赢不了现实,我便掌控整个修仙界!你说我张家落魄无能,不配给七大门派提鞋,我就以张家斗转星移,将天下法术全都破尽!...
如果给你一门失传百年的江湖技能,你的寿命将会减少十年,你愿意拿这十年的寿命来换吗?什么技能?你的玩意可以自由的扭动,上下左右,角度任你选择。十岁的李术抬起那一张稚嫩却充满闷骚的脸,望着眼前穿着衣衫褴褛的老头。不说话。老头问你愿意吗?...
前世,她遭受渣男迫害,葬身火海。这一世,她得已重活一次,斗渣男,遇真爱,好好活一回。...
遇到七爷前,秦暮晚是个被父亲丢到乡下,不被重视的弃女。遇到七爷后,她成为云城无数名媛千金羡慕嫉妒恨的对象。七爷宠妻无度,是个妻管严。好友邀他聚会,他说暮晚不让我喝酒。客户请他吃饭,他说老婆在家等我。秦暮晚怒了我从没这么说过!婚后每晚被迫营业,还要背锅,她太难了!3434343434...
整个南都,能镇得住霍家太子爷的只有南慕瓷。虽年纪小,明能偷人生子,谋财害命,被家谱除名,还能顺道要他的命。暗能割肝捐肾,丢条半条命也半声不坑。走哪儿都声名狼藉的丧家之犬,所有人都觉得她配不上矜贵的霍三少。只有霍三少觉得,佳人在怀,软玉温香怎么都不够,你们都别闹,她是我小心肝祖宗。...
纵横宇宙横压诸天的纪元仙尊在晋升仙王的最后阶段,被三大仙尊联手围攻遭受重创,频死之际遁入轮回之门,重生在地球一个家族弃子身上,从此整个地球暴走。冲出华夏,打爆世界。飞出地球,横压诸天!待我重返巅峰之日,便是诸天万界臣服之时!...